1)第十七章 今晚吃鸡,大吉大利_大宋纨绔王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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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此去一别天永绝,他日只便梦相寻。

  明天,大壮就要走了。

  这是大壮在老程家的最后一天。

  李世民很不要脸。

  他在圣旨里说,封大壮为监兵神君,担心老程家养不好,要接到宫中供养。

 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,这句话得改改了,半路杀出个李世民!

  早知如此,当时就应该第一时间答应长孙无忌,十一万贯卖给他。

  程处亮看的很清楚,长孙无忌离开宿国公府时,脸色就跟吃了苍蝇似的。

  而那个李淳风,一脸悲痛,就跟死了亲娘一样。

  李世民抠的一分钱没给,一道圣旨就把大壮带走,虽然给了自己一个兴平县子的爵位,可这能当饭吃吗!

  呃……好像真能当饭吃哎!

  有五百户食邑,还有八百亩地。

  卧槽,哥们成地主了?

  而且还是沾了大壮的光。

  大壮,这些年,哥们真没白疼你啊。

  你就安心的进宫享福吧,在那里,吃得好睡得好,肯定还有活太监伺候着,比跟着我强。

  以后,你可就是国宝了,享受大熊猫的待遇。

  大壮并不清楚自己的命运,一如既往围着程处亮上蹿下跳,也不嫌累。

  可程咬金一进来,它立马就蔫了,老老实实趴在程处亮脚边,一动不动。

  可见老程给它留下的心理阴影面积有多大。

  老程摸了摸大壮的头,笑呵呵道:“陛下喜欢大壮是好事,送给陛下,总比卖给长孙无忌强!况且它是祥瑞,养在咱家也不合适。”

  “过会儿你哥哥就回来了,把处弼也从国子监叫回来,晚上咱们喝点!”

  终于要见到传说中的哥哥了。

  都说程处默力大如牛,一杆长枪挥舞起来,百十个人近身不得。

  今天一定要见识见识。

  可程处亮的心情仍然高兴不起来。

  全都是因为那个可恶的林英儿,忘恩负义的混蛋!

  醒过来没多久,连个招呼都不打,就偷偷闪人了!

  你以为这是你家?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!

  要不是哥,你个小丫头早被申兰抓回去按在地上摩擦好几回了!

  而且,哥还给你做了手术,治好了你。

  这可是哥们穿越唐朝后,做的第一台手术,很成功。

  程处亮一肚子气,所以今晚必须得加餐,吃鸡,吉利!

  顺便给大壮践行。

  让高二娘去买了老母鸡,鱼,猪肉、猪排、菠菜、莴笋、黄瓜、藕、萹豆、菹蔡、鸡蛋……

  总之,能买的都买了。

  此刻,只有吃吃吃,才能化解程处亮内心的悲伤。

  高二娘觉得二少爷似乎脑子出现问题了。

  “连平头百姓都不吃的猪肉,您买它干嘛?”

  程处亮尴尬的小脸红彤彤的。

  草,忘了,苏东坡之前,很少有人愿意吃猪肉,因为猪长得丑!

  长得丑,也是一种错。

  但是,既然哥穿越来了,就要引领风潮,等着吧,哥一定要培养一批养猪专业户,让猪肉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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