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1章 黑市见闻_从义体店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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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恩嘴边,这是今天的特色,名叫丰饶与胜利之酒,是无垠荒野上原住民的土特产。

  林恩小口试喝了一点,点点头道:

  “不错,今天的酒比城里酒吧的好。”

  老板就揽过林恩的肩胛框架,高兴地大笑起来,他非常喜欢把自己的小店和城里的酒馆相比,后来有个人告诉他,城里的那不叫酒馆,人家叫酒吧。

  在众人的喧嚷声中,林恩镇定地走入酒馆地下一层。

  这酒馆不止能用来喝酒和睡觉,定期也会举行一些交易会,久而久之也被称为黑市。近些年来,安宁城的货物出口规定一再收严,是以不论什么种类的货物,能自由出城的都不多,只能通过一些隐秘渠道搞地下交易。

  就连温先生,陈小姐两人能出城,也是托了格兰富公司的面子,光凭他们两个,也是没有自由出城的权力。

  今天就是酒馆黑市举办的日子。

  身穿几乎全套T2能级义体框架的林恩混在黑市顾客其中,也不算显眼。

  这里什么样的人都有,人群中甚至有一个身高两米多的彪形大汉,上半身赤裸,后背是狰狞的三根粗大划痕,林恩认出那是一位王牌猎人,在整个佣兵界也有赫赫威名,这伤痕是在荒野上徒手搏杀一只变异的老虎留下来的。

  一般来说,猎人是专指活动在荒野中的打猎者群体,佣兵的范围就广了,仇杀,报复,各种和人相关的事,他们也都干。

  林恩突然眼睛一亮,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,连忙挤过去。

  老猎人埃德蒙看见林恩,也有些高兴地招呼着,他身边是几个正在挑选着合适弩箭的猎人学徒,正忙着和摊主降价。

  “林老板,不知你此来黑市所为何物啊?”

  这些天来,林恩给猎人群体提供了相当多的枪械,是以在这个群体中有着很大的影响力。

  他也是最近才知道,埃德蒙其实是一位王牌猎人,在猎人群体中也是一位一言九鼎的人物,他现在虽然年纪大了,但还兼任着培育新一代猎人的任务,是以威望极高。

  “我来随便看看。”

  林恩打了个哈哈凑过去,发现这摊位上不但卖弓箭,弩炮,还卖枪械,顿时有些疑惑的道:“现在有枪了,怎么还用弩箭啊,枪械不是更方便吗?”

  “哈哈。”埃德蒙笑着解释道,“林老板,这你就不懂了,我们这一行和佣兵那些人不太一样,去一趟荒野,没有十天半个月回不来。”

  “枪虽然好,但是每天射击的花费太大了,外面什么气候也有,枪支也容易受潮,维修成本也更高.“

  埃德蒙解释着,仍然不忘抛出橄榄枝。

  “怎么样,林老板,我们今天马上动身就要去荒野了,要不你这次和我们一块儿?”

  “放心吧,不会有什么事的,等我们猎杀那些潜伏在雾中的妖兽的时候,你就站在我们后面看着就行了。”

  “我可以多带几位资深猎人保护你!”

  猎人群体奉行着和佣兵群体相同的等级制度,分为见习猎人,初级猎人,中级猎人,高级猎人,资深猎人以及王牌猎人。

  其中的王牌猎人,非有几十年作战经验,战斗经验老道,身体素质极强之人不可能被选拔上。

  “呵呵.”林恩脸皮抽动,“免了吧,我这几天都有事。”

 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还算安定的环境,打死他也不去以身犯险。

  这摊位上的各种枪械琳琅满目,但有一把花纹精美的手枪引起了林恩的注意。

  枪柄是乌木的,沾染着一些已经暗红的干涸血迹。

  “呃”

  林恩皱着眉头,拿起了那一把,端详了一阵。

  “哈哈,您真是好眼光!”摊主立马道:“这枪是刚刚从钉头坞那边到货的,不管是手艺,还是各种参数,都比一般的T2级别武器好很多.”

  “要说最近,钉头坞里多了很多老街那边的流浪汉,人手一把能量枪支,也不知道是患了甚么红眼病……”

  林恩沉默了。

  他分明认得,这把枪是那位老主顾杨贵的配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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