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五百六十一章 新外号_华娱之随心所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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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像个月牙。

  “【嘉行】那边怎么给你安排的,这边活动结束还是去跑商演么?”

  “嗯,沪上周边有几个要去,然后再去粤州和京城”热芭点点头。

  “啧啧,你这红了之后【嘉行】给伱安排的工作真够满的,曾佳也是一点不客气,看来是指着你给公司赚大钱呢”

  热芭虽然已经红了,但她的合同还没换,目前接代言、跑商演,公司从她身上抽成的比例还比较多。

  “你不就是我老板,赚钱还不是给你赚的”

  顾卫摸了摸鼻子。

  “我只是股东,又不负责具体经营

  不过你现在这么红,【嘉行】那边没跟你提修改合同的事?”

  明星跟所在公司之间签订的经纪合约,除了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外,最重要的就是年限和收入分成比例的划分。

  这方面根据艺人名气的大小以及经纪公司的不同,区别很大。

  其实说白了就是哪边更重要更强势,哪边所占的利益就更大一些。

  一般刚出道的新人,一点名气没有的那种,很多都是28或者37,艺人占小头,公司占大头,有的甚至是19。

  因为这个阶段,艺人完全靠公司的渠道接活,接戏以及各种宣传资源都是公司在单方面投入。

  但后期,随着艺人的名气越来越大,合同的分成比例也会适当调整,55或者64,变成艺人拿大头。

  等到明星真正大火后,成为公司的一哥一姐这种,合同就会变成73或者82,。

  这时候靠着明星自己的名气,很多资源会主动找上门,经纪公司从主导地位变成为艺人服务的团队。

  当然也有很多,就算艺人火了也不愿改合同的公司,毕竟谁都想多赚钱。

  但艺人也不是傻子,回报公司的培养可以,但一直吸血谁也受不了,所以圈子里才有那么多红了之后就跑路的明星。

  老东家提供不了足够的资源是一方面,死绑着不肯提高艺人的分成比例才是关键。

  一般明星新人合同的违约金也就几百万,红了之后一部戏就赚回来了。

  当初林庚新解约,法院就判了赔给糖人195万,这钱对于当时还不怎么红的林庚新来说也是毛毛雨。

  “经纪人提过,说是等我的名气稳定下来,公司那边会考虑提高分成比例,最快也得明年。”热芭淡淡的说道。

  “从我进入公司,这些年公司确实在我身上投入了不少资源,我也理解.”

  【嘉行】从成立伊始就签约不少影视学院的新人,其中热芭无疑是最被重视的那个,即便没有顾卫的帮助,她在公司里的资源也是仅次于杨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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