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百三十五章 喜欢小孩_穿成科举文男主的童养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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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百六十三亩地,收秋都要好几天。

  田地里都是金色,金色的麦子,金色的玉米,金色的柿子。

  庄户的人在收秋,割麦子的割麦子,掰玉米的掰玉米,挖红薯的挖红薯。

  收好的庄稼送到庄户家的院子里,哪怕不是自家的东西,看着也欢喜。

  沈老爷子这阵子一直在庄子盯着,时不时也会搭把手,见着庄户的人会说两句话,无非是收成好,老天爷赏饭吃。

  沈老爷子心里畅快,他从没和别人说话,和周氏都没说过。

  他活这么大岁数,小时候念过几年书,后来成亲,娶了周氏,但没分家。

  沈家是真的穷过,分家前穷,分家后也穷,他累死累活供几个孩子读书,就盼着沈家能出人才。

  三郎功课好,出人头地。

  家里日子也好过了,也从广宁搬到盛京了。

  大房二房三房都挺好,他这个老头子反倒是没什么事儿做了。

  沈老爷子种了一辈子地,不种地就去码头做苦力,才攒下这么多家业。

  他只会种地,在盛京没啥事儿做,幸好有个庄子,种地,收秋,人一闲就容易乱想,沈老爷子希望有点事儿干。

  庄子收秋就收了十多天,粮食晒干装仓之后,沈老爷子才回去。

  一到家,他就把丰收的喜讯告诉家里人了。

  总共一百六十三亩地,收了不少粮食,供给食肆的,自家吃的,怎么都够。

  沈老爷子还带回来庄子产的东西,两筐柿子,新挖出来的红薯,好几袋豆子,河里捞出来的鱼,一篓子虾,到家里都蔫吧了。

  顾筱把虾养盆里,留晚上炸着吃,红豆送到手工坊,红薯晒两天,等甜一些了就送到食肆去。

  粮食全放在粮仓里,然后捡好的做种子,明年兴许还是个丰收的好年。

  郑氏是嫁进来的新媳妇,自从了解到沈家的家底之后,她也不敢多想,沈诚不在家,她能做的只有孝顺公婆,顾好家里的琐事。

  若是可能,跟着学做菜。

  郑云舒和顾筱同龄,有的话聊,沈诚五月下旬走的,这都八月中了,还没回来。

  新婚燕尔,自是相思情切。

  现在秋收忙过了,沈诚再回来兴许她能一起跟着。

  郑云舒把鱼清洗干净,在海边长的姑娘自小就做惯了这些活。

  鱼红烧一条糖醋一条,虾腌过再下油锅炸,两个素炒菜,两个炖菜,这就是沈家的晚饭。

  吃着吃着,大门口传来一阵动静,郑氏若有所感,回过头去,只见大门前面停了辆马车,上面蹦下来一个人,不是沈诚是谁。

  陈氏手里的筷子差点掉地上,“咋这时候回来呐,吃了没”

  大娃拍了下额头,先看了看郑氏,沈家伙食好,郑氏比他走的时候胖了点。

  大娃道:“本来想上午到的了路上耽误了一会儿,还没吃饭呢,饿了一路了”

  说完,沈大娃还摸摸肚子。

  郑氏赶紧添了一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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