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一百八十八章 文明三宝?!_洪武大明:吾儿怎么还不造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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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每一年都顺风顺水,而遇到这些需要钱的大事的时候,就难免要拿田地出去抵押。

  当还不上这些钱的时候,田地自然就被人收了去,这也是大部分的有钱人家兼并土地的方法。

  像影视剧或者是戏曲里面那样,经常带着大批人马过来抢东西的,抢田地的,那绝对是非常少有的。

  对于这些案件,朱启都要特殊处理。

  首先,官府就不能承认这种富户购买穷人土地的方法。

  朱元璋曾经在洪武元年的时候就说过这样一句话:

  “耕者验其丁力,计亩给之。使贫者有所资,富者不得兼并。若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己业,而转令贫民佃种者,罪之。”

  这意思简单来说就只有三层,第一给每一个能种田的人分地,第二,严格禁止有钱人去吞并土地,第三,如果你敢吞,那就有罪入狱。

  先不说明朝中后期土地兼并是多么的严重,起码在洪武年间还真的没什么人敢干这种事情。

  也就只有淮西勋贵那帮利益既得者们,不把这一条放在眼里。

  一直在兼并着周围的土地,而这也是朱元璋后来把他们扫清一空的原因之一。

  一般的官绅富户家庭,如果敢吞并土地,让官府知道了,除非当地的官府包庇你。

  不然这事情往上一捅,那你不仅吞并的土地要还回去,就连家里那些财产也都要充公,家人都要去流放边疆。

  这可是非常大的惩罚。

  所以除了那些势力极大的淮西勋贵之外,一般的地主家庭还真的不敢去侵吞农民的财产。

  除了不敢之外,经过元末乱世以后,中原大地上的人口已经经过了一波的锐减。

  此时明朝都还在鼓励开荒,土地远远比人要多得多,自然不存在那么紧迫的土地矛盾。

  很多的富人权贵,宁愿雇佣人去开荒土地,毕竟开荒的土地也是算在自家土地财产之中的。

  但也难保一些财迷心窍,失了智的人就想要抢夺那些土质优良的土地。

  在江南就有那么几个,不过下场就不必多提了。

  而辽东这边,朱启刚来几天,却每天都能遇到这样的案件。

  究其根本原因,还是因为辽东这边的百姓,对于大明的法律了解的并不是很多。

  他们还是习惯按照在元朝时候的行事方式来干事情。

  不过他们习惯归习惯,大明的法律还是要执行的,自然不会法外开恩。

  这些人先把土地吐出来,然后家里的财产都充公,正好拿回来的地主土地可以继续分给下面人。

  但朱启也明白,眼前这一切看似美好,也只是暂时的。

  顶多维持个七八十年吧,等人口翻了两番之后,这土地绝对是不够用的。

  而想要杜绝那些有钱的地主,对普通老百姓的压迫更是不可能,不现实的事情。

  只要是封建王朝的制度下,即便是再完善,也不可能解放土地上的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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