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393页_白云深处有为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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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师父...说的。吴有为心虚了一下下,都谈恋爱了,万一以后要见家长怎么办?

  他这边家长没有,长辈倒是杜撰了好几个。

  将来怎么圆谎呢?

  这是个问题啊!

  以前只是听你说你的师父,你的师父,怎么没听你提过别的?万通小心翼翼的刺探了一下,实在是好奇,到底是什么样的奇人异士,能教导出吴有为这样的学生?

  不止文治,军事上也有涉猎,要不是他真的试验过,吴有为一点功夫都不会,他还以为他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呢。

  我这个师父叫孙琦,是个中年男人,他以前...是在别的国家当过将军,可是后来他退伍了。吴有为想了想,自己大学军训时的教官,据说个排长呢!

  外邦人?万通想的就不一样了。

  明初,军队由从征、归附、谪发、垛集四部分构成。

  洪武二十一年,在元代旧籍册的基础上,由兵部改置军籍勘合,详细开列军户从军来历、调补卫所年月、在营丁口之数,从而建立起新的、较为完备的军户制度。

  军户的军差包括:户出一丁赴卫当兵,是为旗军。

  旗军或操守,或屯种;户出一余丁随正军到营,佐助正军,供给军装;军户户下须以一丁供给在营正军;户下若无丁壮,须佥幼儿为幼丁,以备成丁后勾补当差。为使军户能自备服装盘费,明朝有规定:军户耕种的田地(军田)在三顷以内者可免杂役;三顷以上者须与民户一起承担杂役;随营余丁和户下供应余丁亦可免当差;但是正役仍要承担。

  但这些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并未贯彻,军户的杂役负担没有减轻。

  同时,在地位上,军户亦低于一般民户。

  民户若与军户通婚势必连累自己的子女;军户丁男仅许一人为生员,民户则无限制;正军户五丁以上方许充吏;民户二丁以上即可充吏;民户有罪,往往以充军处罚,军户则不许将子侄过房与人,脱免军籍。

  而更严重的是,非经皇帝特许或官至兵部尚书,任何人都不得自行改籍。

  对方既然是可以退伍的人,还是个中年男人,正是有力气的年岁,就不可能是中原人士。

  在大明,是没有退伍一说的,除非是身体残疾了,不能继续上阵了,就像是他交给吴有为的那些护院,都是如此。

  但是即便是这样,他们也依然是在籍的军户,只不过是不能上阵杀敌而已。

  .....华人!吴有为强调了一下:就是也是炎黄子孙,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会在外邦当官。只是因为他看不惯那外邦的行事,就毅然退伍周游列国了。

  吴有为只好这么往下胡说八道,当时记得军训的时候,教官看他们就跟看一群小兔崽子一样!

  说他们是弱鸡、白斩鸡、废物点心.....

  全班同学没有一个有肌肉的,男生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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