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15.情怀_龙族:我在书写你的命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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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抿了口酒,忽而皱眉,“波尔多五大酒庄里,我最不喜欢玛高酒庄,因为它是波尔多产区的酒庄,酿出来的酒却有点像勃艮第产区的。”

  他闻着酒香摇头晃脑,“金枪鱼腩煎得正好,不过如果是我做,我会配松茸来调味而不是松露。”

  说着,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往前扑,“让我尝尝你的羊排...”

  路明非一巴掌拍在他的额头上把他推开,三两口就把剩下的羊排吞了。

  开玩笑,他在卡塞尔学院别的没学到,狗(芬格尔)嘴里抢食可是练出来了,‘抢食无二打,钢牙路明非’绝非浪得虚名!

  路鸣泽少不了要腹诽两个小气的家伙,当然,他的来意也不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。

  他开始了魔鬼的蛊惑。

  不出所料的,路明非根本不上当,甚至插科打诨玩的不亦乐乎。

  路鸣泽转头看向窗外,夜雨凄迷,依稀间好像能看到某个吃着泡面独自疗伤的身影。

  他无声一笑,似是怜悯,在这个都能找到对应的犬系世界里,你觉得自己是哪一种呢?

  路鸣泽对路明非露出笑容,“总会有一天,你会真心来求我,那时我将给予你我所答允的一切。我先撤了,哥哥你十九岁啦,要尽可能地多惠顾我的生意喔,合作愉快。”

  “先等一下,问你个问题。”路明非忽然拉住他,有点忸怩地说:“你觉得...陈雯雯和诺诺谁更好一点?”

  “诺诺。”路鸣泽想都没想。

  “为什么?”路明非讶然。

  “相比文艺流,我更倾向于身材好的。”路鸣泽满脸严肃。

  ……

  所以,故事的最后,那个依然还是衰仔的家伙,终于克服了节奏和平仄,生生把那个‘过’字塞了进去。

  “我其实喜欢...过你。”

  在这种场合下,‘我其实喜欢你’这句话很容易说出来,此情此景就是为这样一句话准备的。酒非好酒,宴非好宴,陈雯雯敢孤身到此就该有关云长单刀赴会的觉悟。

  可路明非还是把多年的蠢蠢欲动埋在了心底深处。

  陈雯雯是他的同学,他曾经很喜欢她,直到今天还愿意帮她出头。无论他怎么变,都不会像捡起纸巾那样俯身去拾起她,没有高高在上,只是那份在青春里炙热滚烫的心意。

  对于他而言,陈雯雯就是陈雯雯,如果现在陈雯雯像以前那样打发他去买瓶可乐,他也起身就飞奔着去。

  总会有那么一个人,在野草疯长的青春时期出现在你的人生里,给予你力量,走过那段荒芜的日子。

  有些什么东西,就算时过境迁也永远都不会变的。

  ……

  雨下大了。

  顾谶将泡面盒丢进回收桶,拧开一瓶格瓦斯慢慢喝。

  还是那辆帕拉梅拉,在便利店门口停下,冷峭的身影大步走进来,湿气扑面,外边漫天都是雨。

  顾谶起身,看了眼楚子航苍白的脸色,“你现在应该需要一罐加热的八宝粥。”

  楚子航摇了摇头。

  两人一同出门,车子无声无息地过桥,开到了餐厅门口。

  顾谶裹着外套,深陷在座椅里。

  楚子航也差不多的样子。

  过了会儿,路明非竖着衣领遮住脑袋,拎着旅行箱一路狂奔出来了。

  车门弹开,这家伙马上钻进了车后排,还没坐稳就去看还在餐厅里的陈雯雯。

  隔着雨幕,落地窗的另一面,空调的风把路明非送的那束蒲公英吹散,陈雯雯站在飞散的蒲公英里,好像会随着那些白色柔软的小东西飞走。

  她望着这边,在玻璃上哈气,在那片小小的白雾上,三笔画了一张微笑的脸。

  车子发动驶离,顾谶眼镜都快滑下鼻梁,“约会连玫瑰都没准备吗?”

  路明非窘迫道:“情怀,蒲公英是情怀!”

  他仍记得以前陈雯雯摘过很多蒲公英放在装风铃草的纸袋里,吹起来就像下雪一样。

  少年情怀总是诗,对路明非来说,那段兵荒马乱又无比怀念的青春,就这样结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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