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七十七章 火烧亚特兰大_乱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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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兵从山坡下经过,逶迤而南,他们没有停下脚步,表情五花八门。有的目瞪口呆,有的木然无语,有的脸上透着难以言喻的疯狂的快意。

  没人留意到山坡上的总司令。

  关卓凡想:真是开眼啊。不需要等到电脑模拟技术出现,就能够欣赏《魔戒》了。

  虽然事先“受保护物业”周围已经划出了隔火带,但烧成这个样子。带路党们的那些物业,也未必保得住吧?

  烧到后来,亚特兰大的上空,下起雨来,真正是电闪雷鸣了。但大雨浇不息大火,这场火,整整烧了四天四夜,直到再也没有东西可烧为止。

  北军已经走出了很远很远,回头的时候,还能看到北方那根巨大的、笔直的、似乎是已经凝固了的黑色的烟柱,与天相接。

  这是战争史上极罕见的一次“远征”:主要的工作是行军和抢掠,作战的内容极少,而且,慢条斯理,从容不迫。

  七万六千人的大军,摆出的根本就不是一个正常的作战队形。

  松江军团的四个师,孟菲斯军团的两个军,各成一路纵队,南下大军共分为六路纵队。

  其中,松江军团第一师、第三师和孟菲斯军团的两个军在前,松江军团的第二师、第四师在后。

  前面的四路纵队,一字排开,彼此相隔十到十五英里,炮车和辎重车在大路上走,步兵走野地,骑兵在周围警戒。

  后面的两路纵队,主要从两翼为“特别军需队”提供保护。

  整支大军,前后绵延长达二十五英里。

  就像一支巨大无比的六齿钉耙,缓慢地、坚定地,从西北至东南,在佐治亚州的大地上,深深地犁过。

  司令部制定的行军计划是这样的:根据当天的行程,早四点到六点之间吹起床号,用完早餐后打点帐篷行装,然后军官宣布今天的行程和有关事项,然后,开拔。

  各部必须齐头并进,谁也不许爬谁的头。晚上宿营的时候,联络一次,调整第二天彼此的前后和水平的距离。

  地地道道的一次武装大巡游。

  一股养“吉祥物”的风气莫名其妙地蔓延开来。最早不知道是那支部队养了一只猫头鹰,很快几乎所有的部队都有了自己的“吉祥物”:斗鸡,狗――不是军犬,鹦鹉,猴子,蟒蛇。

  威斯康星八团甚至养了一只熊,晚上赶进笼子里,白天放出来,脖子上拴一根链子,大模大样地和部队一起“行军”。

  这只熊的名字叫做“老艾伯”――敬爱的林肯总统的昵称。

  斗鸡是最普遍的“宠物”,许多部队养了不止一只。很自然地,斗鸡眼互相看不顺眼,开始捉对厮杀。

  斗鸡是当时各部队的一件大事,因为这代表了部队的“荣誉”,师长、军长甚至军团长都会亲自做出“部署”。

  赢的鸡被命名为“格兰特”“关逸轩”“谢尔曼”,输的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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